第238章 第十三次相亲154-《M君的相亲小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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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在心情愉悦之际,淡淡一个眼神,就能让所有男人铭感五内。

    她们对那些不明就里,一味付出的男人,就像故事里的女人一样,一个不高兴就赶到爪哇去。

    她们拒绝实诚人最常用的歪理就是:我跟很多男人发生过很多事情,不代表我也要和你发生那些事。

    这句歪理猛一听,就像是说哪怕荡妇也有权利拒绝别人一样,似乎并无不妥,完全符合人人平等的理念,甚至还有几分“风雨可进,国王不可进”的浩然正气回荡在话音里。

    但,判断一句话的好歹、正误,需要看语境,看听话对象,看说话人的态度。

    比如:

    在封建时代,把“贞洁烈女”四字做成牌匾,送给一个真正守寡四十年,彻底戒断男色的女人,可算是对这个苦命女人,乃至其整个家族的褒奖。

    在民国时代,把这四个字送给一个女戏子,意义就截然不同,不但不是褒奖甚是可算是指着女戏子的鼻子骂街了。

    要是现在把这四个字送给一位留恋夜店的时髦姑娘,估计最多会被当做是一句笑话。

    以时间而言,这四个字越是到后来,就越发没有意义,最终变得无足轻重。

    其实,不是这几个字的意思有变化,而是听众与大环境在变化,是人们对道德水平的要求越来越低了。

    封建时代,真正的贞洁烈女不但会拥有牌坊,还会享受政府津贴,会给整个家族,甚至所在的整个镇子都带来荣光。

    人们都以本村本镇有这种女人为幸事。那些女人自然会被所有人高看一眼。

    在民国,因为封建社会的习俗逐步瓦解,新的社会秩序还在构建中。

    所谓“贞洁烈女”由政府重视的社会行为,逐渐变为个人行为。人们开始不再重视所谓的守节行为。但是,这一时期的人对于放荡行为的容忍度很低,社会上仍有因混乱的男女关系被沉塘的人。

    民国时期,女戏子因大环境不健康,多数很难出淤泥而不染。坊间经常有一些腥膻味极浓的传闻,诸如:某个剧种的皇后得了令人难以启齿的妇科病;哪个名角和哪里的大老板同居;或者哪个剧团的台柱子和团里敲锣的小伙子私奔等等丑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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